马斌涵律师

马斌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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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率不足三成 民告官为啥大多告不赢

来源:马斌涵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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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近年来我国民告官案件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从2003年到2007年,在我国诉讼案件收案总数整体不变的情况下,一审行政案件收案率增加了13.7%,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这么多的民告官案件胜算几何?有关专家给出的答案是:胜诉率不足三成。

 既然是打官司,总有胜诉败诉,这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民告官案件的胜诉率如此之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和不安。

    如果这种结果是正常的,则说明绝大部分告“官”的“民”都告错了。的确,许多时候,普通民众对法律法规了解得不是很全面,这是客观存在的。民告官案件中胡打官司瞎告状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超过七成的“民”告错了,在当下中国的国情下,是个不能不让人疑惑的问题。因为,在我们这个官贵民轻意识根深蒂固的国度,跟“官”打官司,即便在法治意识渐浓的今天,也还是需要勇气才能做出的决定。作为百姓,不到无路可走,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太可能选择走这条路的。既然走了这条路,很多情况下都是觉得自己实在委屈冤枉。既然决定了告官,他们也是会好好研究法律法规的,贸然行事的肯定是少数。可到最后,竟然胜诉的不到三成,怎么能不让人疑惑呢?

    北京一律师概括了民告官的五大“难”: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这5句话其实已揭示了民告官胜诉率奇低的原因。

    民告官案件必然涉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具体官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往往在案件立案之前,就会有行政资源的幕后动员协调,尽量让案件不能被立案。万一立了案,行政干预司法则走向前台,进行赤裸裸的演出。迫于官员有形无形的压力,原告“民”常常得不到专业律师的帮助。到了审案过程中,一些法院就开始明目张胆地偏袒被告、动员原告撤诉、甚至擅自变更被告。实在偏袒不了,让“民”赢了官司,事后的执行也往往落实不了,使得一些“民”在付出惨重的代价赢了官司,最终还是无法从“官”那里讨回真正的公道,以至于对法律失去信心,重走上访寻求大“官”来管小“官”的老路。

    民告官本来是民主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旦这种“正常”和“必然”,因为“人治”的力量而走向歧途,就是个需要重视和警醒的问题了。 (马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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