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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摆脱重症监护 如今又面临生命危险 一级伤残农民工呼唤社会救助

来源:陈剑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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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摆脱重症监护 如今又面临生命危险
一级伤残农民工呼唤社会救助

    病房里,刘帅蜷着身子半躺在床上,因为天热,只穿着一条短裤,全身85%烧伤后留下的疤痕挛缩成畸形,使整个人面目全非。刘帅指着腿上渗血的创面,伤心地对记者说:“我已经从死亡线走过来了,不想再回去。”

事发经过:
焊接作业时被严重烧伤

    2009年12月21日,北京汤臣金属门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兼项目负责人刘帅,跟着经理金某来到本公司一客户所在的河北省廊坊市天合公司厂区。在安装金属门的烧焊过程中,火星掉到一个装有易燃液体的铁柜里,顿时引起大火,刘帅大面积烧伤过重,被连夜送到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进行救治。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经过4个月的全力抢救,刘帅终于脱离了死亡线,被转到病房继续住院治疗至今。
    2010年3月,北京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帅所受烧伤为工伤。今年1月,经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刘帅为伤残一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即日常生活均需在他人帮助下完成)。
    在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今年1月的司法鉴定检查中,认定刘帅被大面积烧伤后全身多处疤痕增生,挛缩畸形;头部毛发完全缺失;双耳烧伤后缺失仅遗留皮坠;双眼睑外翻;口唇畸形,张开度受限;右手无名指、小指及左手的拇指、食指、小指,均被实施了截指手术,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四肢双肘关节、双膝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左踝关节活动功能完全丧失。最终,法医鉴定认为刘帅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病情恶化:
如果手术再拖延 将危及生命

    由于刘帅被烧伤85%,其中深三度达80%,深二度为5%,虽然经过多次手术治疗,但部分烧伤创面仍未愈合。
    2010年底,医生通知刘帅需要再做手术,但这时他已欠右安门医院十多万元医药费。按道理说,医院可以停止所有的治疗,但这样做可能会引起刘帅的全身创面感染,从而引发他机体内部及血液感染,继而威胁刘帅的生命安全,所以,右安门医院的医生们还是给予了刘帅必要的换药治疗,而仅此一项,每天就需要100-200元的费用。
    今年6月,刘帅双腿的部分烧伤创面开始出现感染,经常流血,其右腿的伤口有一次竟流了近100毫升的鲜血。
    刘帅的主治大夫屠医生告诉记者,刘帅被送到右安门医院时病情非常严重,属于特重度烧伤,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虽然现在已进入康复治疗阶段,但由于他腿部腘窝的瘢痕裂开,所以要尽快实施手术,彻底清除创面的肉芽,防止感染进一步扩大,而做这个手术,至少需要12万元。屠医生说,这个手术半年前就应该做,因费用一直没到位,所以拖到现在。屠医生强调,如果手术不及时,引起全身创面感染,就会引发机体内部及血液感染,从而危及生命。

燃眉之急:
法院判决尚无结果 公司拒绝先行垫付

    刘帅家在河北农村,母亲常年生病,父亲和弟弟务农,主要靠他和新婚妻子在外打工养家,现在,妻子天天在医院照顾他,家里的生活难以维继,更拿不出钱来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刘帅的家人找到北京汤臣金属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希望对方能先垫付这12万元的手术费,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在北京汤臣金属门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记者没有找到该单位,在刘帅曾经上班的公司所在地也没有找到,有人说这家公司两三个月前已经搬走了,于是记者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宋琦的电话。
    宋琦在电话里强调了两点:第一,刘帅做的是管理工作,不是安装工,没有安装证,不能进行焊烧操作;第二,烧伤事件发生后,公司曾借给刘帅70多万元钱进行治疗。针对目前刘帅急需12万元做手术的情况,宋琦称企业困难、无法支付。
    宋琦在电话里说,刘帅自己要求公司把保险费给他,由他自己在老家上保险,所以公司每月将300元的各种保险费按月支付给个人,这其中包含工伤保险费,而且刘帅发生工伤后,公司为其补缴了工伤保险。但刘帅并不认可宋琦的说法,为了当面证实,记者三次提出当面采访宋琦或其公司的律师,但均被拒绝。
    去年年底,刘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两家公司给予人身损害赔偿,并向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但诉讼和仲裁至今没有结果,身处在死亡边沿的刘帅急切地盼望能先把命保住。
午报记者 王香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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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企业“借得起” 职工“等不起”

    事发后,北京汤臣金属门公司曾经给了刘帅70多万元救命钱,名义是“借”,虽然钱不算少,但对于一个一级伤残、全身85%烧伤的人来说,这笔钱仍不足以支持刘帅的各项治疗。不过,对于给刘帅救命款来说,公司是“借得起”。
    《社会保险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像刘帅这样的农民工在受工伤后将得到“先行赔付”,而用人单位则会被追偿。更多的“刘帅”将受到极大保护,但刘帅的遭遇发生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他不得不通过冗长的诉讼程序来完成维权,而对于一个生命危在旦夕的人来说,“等不起”。
    如今,刘帅再次面临生命危险,真希望相关责任方能依法承担起赔偿责任,而不是仅以“借”的名义寻求心理平衡。
    本报将持续关注刘帅生命的动向、维权的进展。

   (备注:本案是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著名劳动法专家——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正在办理的真实案例,希望社会各界慈善和爱心人士给予刘帅先生关爱,不吝感谢!本文于2011年7月13日刊登于北京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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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剑峰
  • 执业律所: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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