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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28

来源:孙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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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电力设备遭受损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不同于破坏电力设施罪,该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造成,而不是出于故意破坏。行为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使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失去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造成人、财、物严重损失的结果。构成该罪主体的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直接操作人员也能构成该罪。刑法规定,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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