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专门化和专业化的关系
刑辩专门化和专业化的关系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程达群律师
1、专门化不等于专业化,专业化也不等于专门化
2、专门化有利于形成专业化
3、专业化易于促成专门化
4、专业化是现代社会分工的产物,刑事辩护自不例外
5、专业化蕴含着职业精神,彰显着技术的力量
6、专业化是一名律师走向职业荣耀的必由之路
附:简要理由
1、专门化不等于专业化,专业化也不等于专门化(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不用头脑去思考,不加强学习,徒有经历而已。恰如有的律师工作了十年,仅仅是将其一年的经验用了十年,而不能说他具有十年的工作经验。对于极其优秀律师来说,他由于得天独厚的禀赋,做一类案件就具有一类案件的专业化知识和能力,不专门做某一类案件也会以专业化的精神去做,我们也不能因为他没有形成专门化就说他不是专业的律师。但大多数律师不具有如此的天赋和能力,所以大多律师要走专业化最好慢慢地从专门化开始。)
2、专门化有利于形成专业化(这就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接触得多了,自然为其进行专业化研究提供了基础。就如大城市大医院的临床医生容易形成专业科室,而小乡镇只能产生全科医生一个道理。)
3、专业化易于促成专门化(如果一个律师致力于走专业化的道路,那么由于其以专业致胜,声名远播,自然会引来类似的案源,自然容易走上专门化的案件代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果声称走刑辩专业化道路,那么来找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也必然是涉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亲属。)
4、专业化是现代社会分工的产物,刑事辩护自不例外(社会纷繁复杂,“万事通”早就过时。社会的发展需要各个行业都走专业化道路。同样的,刑事犯罪的罪名也日益细致,加上修改频仍,不进行专业的学习和研究无法及时有效的掌握。而刑事诉讼制度、证据规则的不断改革、更新,一个人的精力终将有限,所以专业化也是不得已的事。)
5、专业化蕴含着职业精神,彰显着技术的力量(一个律师要完美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展现自己的魅力和体现自己的价值,自然必须首先成为某一法律领域的专家。律师的职业精神就体现在专业化上,说一个律师就有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精神就是对这个律师最大的褒扬。专业化凝聚成专业的力量,有助于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专业化就是被磨得锋利的刀,能较快较有力地斩除当事人的羁绊)
6、专业化是一名律师走向职业荣耀的必由之路(作为一名律师,都有自己最高的追求。为钱?为名?为官?从终极追求来看,从安身立命来说,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显然都不是。当一个律师因为其专业而被肯定,被赋予价值,他的一生就具有了最高的荣耀。而这,恰恰是非走专业化道路不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