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
来源:崔付中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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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
近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将在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全面放开.对这一举措从法律层面上说,早在2005年10月份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8年4月23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六条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为我国建立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围绕这一业务的开展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其他准备工作.当前,全球正遭受着美国次贷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这一形式下,我国适时出台 这一政策,无疑会对我国恐慌资本市场带来一针强心剂,,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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