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华律师

朱玉华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德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综合,公司企业

齐河朱玉华律师--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应予赔偿

来源:朱玉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09
人浏览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应予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申请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认定财产保全申请是否有错误,关键要看申请人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只要申请人基于现有事实和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并确实尽到了一个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即使法院判决最终没有支持或仅支持其部分诉讼请求,也不能认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只有申请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诉讼请求与法院生效判决产生不合理的偏差,该差额诉讼请求范围内的财产保全申请才属于有错误,由此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才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以上内容由朱玉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朱玉华律师咨询。
朱玉华律师
朱玉华律师
帮助过 321人好评: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山东省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49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玉华
  • 执业律所:山东虹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14*********09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德州
  • 地  址:
    山东省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