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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劳动争议朱玉华律师--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

来源:朱玉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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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法定终止。劳动合同能否到期自然终止的影响因素有三,一为法定终止情形,二为法定顺延情形,三为约定续延情形。法定顺延和约定续延作为劳动合同终止期限的两个影响源,可能存在同时适用的表象,这便不可避免地使劳动合同产生两个相异的终止期限。当约定续延条款与法定顺延规定发生冲突时,用人单位不能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法定顺延规定来否定对劳动者有利的约定续延条款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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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49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玉华
  • 执业律所:山东虹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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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1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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