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靠抽签运气,这样合法吗?
来源:曾凡新律师
发布时间: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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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厂每个月都有一些员工想辞职,但是,老板总是不批,他担心辞职的人多了厂里的工作受到影响。经过我们员工多次努力、争取,老板决定每个月给五个辞职名额。每月底,人事科都会让很多想辞职的人一块去抽签,抽到“准许辞职”的人便可以再工作一个月就离厂,没抽到的还要等到下一次集体抽签,整个过程还是比较公开、透明的。请问,厂里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法律师团Laodongfa120.com首席顾问、劳动法专家曾凡新律师解答:依据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满30日了就可以直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我国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只有两个条件:(1)提前30日通知;(2)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得再对劳动者辞职附加任何条件。
关于你厂“抽签决定辞职”的制度,即使是由员工与厂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制订,即使是公开、透明的执行,但是因为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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