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民律师

张利民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宝鸡

擅长: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律师豁免权是律师执行的保障

来源:张利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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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依法享有豁免权。


      律师职业豁免权是指具律师身份的人在整个执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口头言论和相关行为,不受法律的指控和追究的职业特权。即,律师职业豁免权的主体包括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豁免的内容包括书面、口头言论和执业行为,豁免的时限为整个执业过程,豁免的责任包括各种法律责任。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二十条,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对律师的豁免权作了规定。


      不能用为“坏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就是“坏人”的思维和方式对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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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民律师
张利民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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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园路37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利民
  • 执业律所: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61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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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公园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