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刚律师

马刚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事后知道存在违章建筑 能否以此为由撤销合同

来源:马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3
人浏览
 
如果发现存在违章建筑,购房者往往以此为由,认为卖方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但是是否能够撤销合同还得依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赋予了欺诈的受损害方有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权利。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法院认定二手房买卖中有欺诈情形时态度比较谨慎,主要是判定出售方是否有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并且买受方是否因不知情而做出错误的判断。
至于更具体的,只能举例来说明。比如,一看明显就知道是违章建筑的,比如天井里搭建的建筑,而且买方也看房了,即使出售房没有明确告知违章建筑,也不应当认定为欺诈;即使买方没有看房,也不能要求撤销合同,因为违章建筑部分可以拆除,并不影响交易。又如,有些情况下,单凭看房并不能判断是否为违章建筑,但是出售房告知的房屋面积包括了违章建筑部分,而购房方也未看到房产证面积,那么就有较充分的理由认定构成欺诈。再如,买方对房屋面积的概念并不是很强,即使购房者看到产证上标明的面积,也误以为产证上标明的面积就是视觉上感觉到的面积,而且,出售方实际上也有意隐瞒了违章建筑的存在,那么也有较充分的理由认定欺诈的事实。但是,如果违章建筑本身对房屋面积并没有很大的影响,除非情况比较特殊,买受方不能要求撤销合同,而只能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以上内容由马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刚律师咨询。
马刚律师
马刚律师
帮助过 10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静安区武宁路19号丽晶阳光大厦(长寿路口)1511-1515室(13,36,40,54,63,94,106,136,143,223,316,837,922,941,948,951等公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刚
  • 执业律所: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85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武宁路19号丽晶阳光大厦(长寿路口)1511-1515室(13,36,40,54,63,94,106,136,143,223,316,837,922,941,948,951等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