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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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区城管“钓鱼执法”被告上法庭

来源:刘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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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一辆越野车停在湘府铭洲足浴店门前的停车线内,在这里律师刘明曾收到过禁停罚单。 记者 虢灿摄

    当着几名城管的面将车停进了停车线内,哪知十几分钟后回来,车子却被城管开了罚单,停车的刘明律师很郁闷,质疑城管“钓鱼执法”,一纸诉状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告上法庭。目前,法院正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几个城管在场,没人来提醒我”

    刘明是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工作地点在长沙市芙蓉路侯家塘新世纪花苑。4月21日上午,刘明回律师事务所取一份材料,将一辆黑色现代车开上人行道,寻找停车位。

    “当时正好城管在附近搞活动,好几个穿制服的城管看着我把车停到了一足浴城门口的停车线内。”刘明说,十几分钟后,他下楼取车,挡风玻璃上已被贴了一张罚单。“几个城管在现场,没一个人提醒我,短短十几分钟内就贴了罚单。”刘明说,他很气愤,便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期间还有城管过来问他在干吗。

    刘明律师思索再三,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告上法庭,质疑其处罚程序不合法,有“钓鱼执法”的嫌疑,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决定书,书面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这样守株待兔,像在‘钓鱼’”

    刘明认为,他当着城管队员的面,将车按规定停在白色停车框内,且该车位旁边有其它停车位都停着车,城管做出处罚没有事实依据。退一步说,即使白色停车框内不能停车,应事先将白色停车框擦除,或者设立禁停警示标志,而不是任意罚款。“停车框不仅没警示标志,就连城管队员在现场也不提示,其执法程序本身就不符合法定程序。这样‘守株待兔’,有钓鱼执法的嫌疑。”刘明说。

    5月19日下午,记者在侯家塘新世纪花苑人行道看到,人行道靠马路边的外侧是一排斜线的停车位,内侧是一白色直线框,中间有几个花坛,内外两侧都停着机动车。刘明的停车位置刚好在湘府铭洲足浴店门口,一辆越野车正停在线内。

    一佩戴足浴店工作牌的工作人员称,门口这个停车位早被他们老板买了下来,方便老板和过来消费的客人停车,没有听说有车被罚款,“城管应该管不到”。

    回应

    城管:该位置属非机动车停车道

    随后,记者拨打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让记者联系负责处罚的一董姓负责人。董先生称,该人行道的外侧划斜线处属合法停车位,而靠近店面的内侧白线框属非机动车停车处,机动车停在此地确实会挨罚。

    董先生提醒,正规的停车位一般都会有停车的标志,如“P”字的指示牌,非机动车停车处有时会划一个自行车的图案在地上。对于记者所说刘明的遭遇,他并不清楚,需联系一杨姓科长,而记者数次拨打他提供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目前,该案已起诉到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正在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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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律师
刘明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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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23号乾城大厦B座83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明
  • 执业律所: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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