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增芳律师

郎增芳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新乡

擅长:

律师生涯的若干个瞬间

来源:郎增芳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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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律师都是那种穿西服打领带戴金边眼镜梳分头拿黑色公文包说话得理不

    饶人的角色。

    其实律师也有很可爱的,比如我。

    做得久了,会遇到很多有趣的事情。以下的故事,大部分是我本人的经历,有些是别的律

    师给我讲的故事。

    之一 主任

    第一天到所里上班,为给领导留下好印象,特地来的很早。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有一个灰

    白头发的老人在扫地。清洁工也来得好早呀。

    我向他打了招呼,反正领导还没来,我倒了杯水就开始看书。

    一会儿来了个同事,进门就向扫地的老人致意:“孙主任早!”

    我两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之二 当事人

    有无数的当事人具有搞笑天赋,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

    关于玻璃:

    前台边上的大会议室是透明的落地大玻璃,但没有任何标志。看着真的和没有一样。当事

    人在前台等人时常常摸出手机打电话,打着打着就会开始踱步,然后就咣的撞在玻璃上。

    前台的小姑娘常常抱怨在那个时刻要忍住不笑是多困难的事情。

    还有一次自己在前台接待当事人,因为要回办公室拿资料,就对他们说,先到会议市坐会

    。走出没有几步,就听见身后的巨响。

    关于强奸:

    所有的人都对强奸案有浓厚的兴趣。案卷会被当成色情小说传阅。不过公安问讯时确实是

    问到了每一个细节。卖淫嫖娼的案子也是一样。

    还在大开间办公室的时候,来了个老太太。年轻漂亮的女助理接待的。她要告一个老头强

    奸。所有的同事都好奇的在听。老头是她的舞伴,每次跳完舞都要干一次。(平均一周)

    后来老头换了舞伴,就不找她了,她觉得剧不爽。

    助理就问:“你要告他强奸,可有证据?”

    老太太从包里拿出数块白毛巾:“每次他都用这个擦。我都留着。”

    女助理花容失色。我把喝了一半的水吐在桌上。同事们从椅子上、桌子上、吊扇上、日光

    灯上纷纷坠地。

    关于称呼:

    有的当事人对称呼非常在意。有个放高利贷的当事人,因为我觉得他极有黑道气质,就想

    当然的叫他“刘老板”。

    他对这个称呼可能很不满。因为有一天,他终于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问:“请问丁老板在

    不在?”

    之三 法官

    大城市的法官还是可以的。我最喜欢上海的法官。他们很通情达理,而且你基本上不用担

    心有幕后交易。

    小地方就不一样了。有次去下面的乡村开庭,法官居然穿着拖鞋。办公室里养着小狗。很

    可爱。

    还有一次离婚案开庭,(对方)女方长得漂亮无比。庭后法官把我叫到办公室,很迷惘的

    问:“有那么漂亮的老婆,你的委托人为什么还要在外边包?”

    ,其实我也很迷惑。

    之四 离婚

    离婚案是很头疼的事情。

    有一次办离婚,对方代理人居然是我女友。

    我的一个同事长得很有魅力,代理一个离婚的女方,开完庭回到家发现男方手持菜刀尾随

    至家。说服教育30分钟后该男子哭泣着离去。同事一身冷汗发誓再不做离婚案。我总觉得

    他说服教育时一定很象唐僧。

    之五 关于律师形象

    有一阵子突发奇想,决心改变律师传统形象。于是去法院时穿上蓝色夹克,不打领带,用

    袋子取代公文包。

    我的车是一辆白色的北京2020,就是部队里的那种。因为酷爱吉普又没钱。一到法院,门

    口的老头就对着立案大厅高喊:“郝庭长,电信局的人已经来了!”

    我的白色吉普确实和律师形象不符。去一个外企的法律顾问单位时我每次都只好停在一个

    街区外再走过去。

    还有一回开庭,当事人西装革履领带眼镜,我却只穿了便服。于是对方律师一进法庭就直

    奔当事人而去:“丁律师,我们先到外面协商一下好不好?”

    之六 伪装

    多数人不愿意和律师打交道。他们会戒备、会排斥。

    所以我们常常伪装成其他人。小商贩、投资者、台商、等等。在电话里还可以伪装成公安

    、法院、政府机关。

    有一次伪装成当事人厂里的办公室主任和对方谈判。谈崩后诉至法院。开庭时表明律师身

    份后对方很好奇的问:“几个月不见,自学考出律师执照了?”

    一个办公室的同事是东北人,擅长伪装成东北客商。但有次冒充公安给人打电话,上手就

    说:“你好,请问。。。。。”

    我立刻掐了他的线,有他妈这么客气的警察吗?一听就是假的。

    还有个同事专做专利产品侵权。一个手电筒侵权的案子,抱回一箱侵权产品。结果被大家

    瓜分了,开庭时一个都不剩。开庭时只好拿出路上现买的一个手电,“这就是对方生产的

    侵权产品。”

    对方律师拿过去看了看,“不是!这根本不是我们生产的!”

    本来到此为止呢,他就铁定败诉了。但对方律师接下来的举动让所有的人都打吃一惊。对

    方律师缓缓的从身后摸出一个手电筒,“这才是我们生产的手电筒!”这好比杀人案,你

    说“这把刀是凶器!”对方说,“不是!这刀上没有我的指纹!”接着他自己拿出一把刀

    ,“这才是我杀人用的刀!”
    本文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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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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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郎增芳
    • 执业律所: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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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开发区绿茵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