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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不齐 设计改变 新房入住谨防多种纠纷

来源:单薇律师
发布时间: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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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不齐 设计改变 新房入住谨防多种纠纷 买房伊始,购房者就要为了房子的挑选、付款等事项而费尽心思,等到真正拿钥匙入住时,却仍然免不了为很多烦心事儿所困扰,和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发生种种摩擦,业内人士提醒,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应做好每一步准备,防止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各种纠纷 集中体现   对于新入住的小区来说,明洲律师事务所的单薇律师认为,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配套设施纠纷:就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热、道路、绿地、停车场、会所、出卖人承诺的其他设施不符合约定、不完善或不及时配套的问题发生纠纷。   2、面积纠纷(如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加):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计价,对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增减无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加,导致发生争议。   3、装修标准:在房屋预售合同中,精装修标准不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只是模糊承诺高级、高档、进口装修材料,不明确品牌,交付时买受人不认可引起纠纷。   4、设计变更、规划变更: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规划、设计,导致小区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的变化,影响通风、采光、视觉卫生等居住环境而产生纠纷。   5、房屋质量纠纷:因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防水、抗震、裂缝等房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6、逾期履行纠纷: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产生的纠纷。   7、虚假广告:开发商卖房时,在广告中夸大其词,如广告中说有多少园林绿地,但园林绿地的产权归谁没说,广告中有很好的会所,而会所的产权归谁没说。小区中有多少车库,但车库是公共所有还是私人所有没有说。等到购房人实际入住才发现,绿地是属于政府的市政设施,会所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使用车库要另外交费。由此产生一系列的纠纷。   8、产权纠纷:房屋交付入住后,购房人难以取得房产证。   证件齐全 把好收房“第一关”   单薇律师建议购房人,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商品房建成完工,需要取得必备的法律文件后,才能向购房人进行交付。交付的过程是:   首先应由开发商向业主发放书面入住通知,业主持指定证件到指定地点依法取得相应文件。符合入住条件的住宅应出示以下书面文件:《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果开发商不能全部出示上述文件,说明开发商不具备交付房屋的条件,这其中,很可能涉及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可拒绝入住,其间发生的损失一律由开发商承担。   验收仔细 学会说“不”   验了以上文件之后,业主在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房屋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进行验收。并由业主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一般来说,开发商准备的是带格式的验房手续单,业主验房时,如果认可,就在相应的地方打钩,这个时候,很多陪同验房的工作人员并不告诉业主程序,自己在上面打钩以后让业主签字,许多业主并不清楚签字意味着认可。   所以,在签字前业主一定要认真查看房中的各项设备和设施,看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有没有擅自改变设计的情况,装修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标准,房屋的墙面是否平整,有没有渗水裂缝等现象存在等。针对验房中出现的问题,要让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下来。如果工作人员拒绝记录,业主可以拒绝签字认可。同时要将看到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交给开发商,向开发商提出异议。   如果经过对房屋的实际查看,认为房屋没有问题或问题已被合理解决后,再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然后业主便可以领取钥匙,至此,房子才算正式交到了业主手中。   单律师认为,要求业主必须先交各种费用才能去看房的做法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对此,业主可以拒绝,拒绝的方式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说明拒绝的理由。除此,由于房屋面积很难用肉眼看出,所以,即使业主实际入住后,发现存在面积不符的事实,也依然能够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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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单薇
  • 执业律所: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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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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