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芳律师

周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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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周兴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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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民间借贷是向特定对象借款,对象较少,没有任何的中介和宣扬,往往没有高利率;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要有欺诈的方式,往往有中介和宣扬,往往有高利率的诱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也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没有欺诈方式。

第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起点为个人100000元,单位为500000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起点为个人200000元、单位为1000000元,或者个人吸收公众存款户30户、单位吸收公众存款户150户,或者造成损失100000元和500000元。

第三、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个人集资100000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集资300000元至1000000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集资1000000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个人非法吸收200000元至1000000元的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非法吸收100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的数额按上述标准的5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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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六一南路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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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周兴芳
  • 执业律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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