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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署的自揭家丑看对审计监督的监督

来源:张仁友律师
发布时间: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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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在任时掀起的“审计风暴”,刘家义到任后也在接着刮,应当说,制度有一种延续性这是进步。同样,进步的同时新的问题也会出现,刘家义接任后,谁来审计审计署的质疑随之而来。

今年91日,审计署发布2008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首次披露了自己的名字。审计署的首次自揭家丑,听到的却是稀稀拉拉的掌声,为什么呢?

审计署以前有无“家丑”,是否在避重就轻?网友、媒体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归根到底在于审计署并未走出内部审计的窠臼。“左手监督右手”的模式显然缺乏公信力,在发布的审计报告中,审计署的问题更多的是“预算未细化,采购不规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等操作层面的细节问题,并没有太多的实质内容。显然让人想到审计署的“选择性公开”,是否别有玄机。

“审计署长沙办建豪华别墅事件”曝光后,更是加深了公众对审计署权力缺乏监督的焦虑。客观的说,我国审计的进步与突破是有目共睹的,但审计制度的缺陷也是毋庸置疑的。比如,现行审计制度在发现问题、揭露问题上功能强大,但解决问题能力薄弱,审计的震慑力不够,审计之后的问责制度不完善。但最重要的是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审计机关的权力机关。

从现行法律制度设计上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监督不缺乏手段,比如,监察部可以从行政执法角度监督审计机关,财政部可以从财政监督、会计监督来检查监督审计机关等。但在实践操作中并不有效。虽然不是“左手监督右手”,但却有“兄弟监督”的感觉。审计署直属国务院总理领导,但本质上仍是政府部门的一员,监督仍是政府内部的监督。审计监督应当更上一层楼,提高到一个更加独立、超脱的地位,同样对其的监督也应有一个更权威的机关,比如,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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