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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可以不要孩子吗

来源:李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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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可以不要孩子,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如患有疾病不宜共同生活、不尽抚养义务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满18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一、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可以不要孩子吗

  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可以不要孩子,但是需要女方符合以下三个因素的其中一个: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我国原则上是哺乳期不允许离婚的,除非一方存在过错责任,特别是男方不允许提起离婚。按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极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有劳动收入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或者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离婚后可以申请探视吗

  离婚后可以申请探视。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方不得阻挠。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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