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章厂贪污窝案 律师出谋划策获刑
来源:游本刚律师
发布时间:20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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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与受聘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贪污单位拆迁款。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近年来少有的律师参与谋划合伙贪污案,并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盖仁生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盖仁生,原系北京市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间担任北京市证章厂法律顾问。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盖仁生于2002年9月至2003年4月间,与原北京市证章厂厂长赵长春、职工焦梅媛、庞崑平、李秀花(均已判刑),经过事先预谋,并利用赵长春的职务便利,在办理该厂位于农展馆办公用房拆迁事宜的过程中,采用伪造房屋租赁契约的方法,将北京市证章厂应得的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70余万元予以侵吞,并进行瓜分。其中被告人盖仁生分得人民币近54万元。赵长春、焦梅媛等上述四名被告人2005年初被抓获,被告人盖仁生案发后在逃,后于2006年2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抓获。涉案赃款已全部被追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盖仁生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赵长春相勾结,利用赵长春的职务便利,与赵长春、焦梅媛、庞崑平、李秀花共同贪污公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犯罪所得亦应依法追缴。但鉴于被告人盖仁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赃款已被追缴,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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