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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确认***站名称的法律地位

来源:董士慧律师
发布时间: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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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确认***站名称的法律地位

内容摘要:在***络知识产权的范畴中,不仅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域名,同时还包括与之具有同样价值的***站名称。***站名称已经成为***络知识产权不可忽视的保护对象。本文主旨在于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站名称的地位,以引起人们对***站名称保护的高度重视。
主题词:知识产权 ***站名称 法律地位 
正文:
在互联***的世界中,***络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范畴中的一个大课题,随着互联***涉足商业化发展的要求,人们对***络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已经密切受到重视。由于该类知识产权与国际接轨的比较密切,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这类知识产权的根基在于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对系统和完善的保护体系,而国内多是引进和吸收这些保护成果。然而,就国内来讲,对一些新型的***络知识产权的认识,人们的重视程度远远达不到国际化的要求,以至于在与外国一些***络知识产权维权的过程中,我们国内的企业和商家总是受伤的角色,因此这一新型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在***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中,不但包括企业名称、商标及域名等这些普及性比较广泛的内容,而且还包括互联***经营活动中派生出来的一些权利。笔者作为具有***站从业经验及互联***经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对***站的一些权利了解的较为深刻,下面针对***站名称做一些探讨和交流,以期提醒同行们不要忽视一些新型***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研究。
一、***站名称的概念
***站名称是指***站所有者通过***站名称注册程序,领取《***站名称注册证书》后所依法获得的名称。***站名称是***站所有者的专有权,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
经常上***的人都知道,无论我们登录哪一个***站,无论是何种语言的***站,在这个***站的最前面最显著的地方有文字组成的名称,这个名称就是***站名称。***站名称的概念很容易理解,任何一个***站都有***站名称,用以区别于其他***站。近年来,随着***络的发展上,互联***经济浪潮一浪热过一浪,不管经营性***站还是非经营性***站,***站的数量都在飞速发展。机关、企事业单纯建立的用来宣传的***站,企业建立的用以通过互联***盈利性***站,企业和个人建立的备案性***站等等,层出不穷。而***站的形式也由原来相对单一变得多种多样,***站通过互联***的魅力得以充分展现,人与人之间的***上交流常常互换的是***站名称,相当于一个人的名字,***站名称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使用、管理***站的需要,每个***站的拥有者都会有给***站起一个名称。由于一个容易记忆并朗朗上口的***站名称会快速在受众人群中传播,***站名称的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每一个***站的拥有者都十分爱惜自己的***站名称,有的为了把***站名称打响,甚至投入巨资进行宣传,可见***站名称的价值越来越大。
二、***站名称的特点
(一)、***站名称的具有极强的从属性
***站名称必须依附于域名而存在。对于***站而言,其最基本的标识是域名。没有域名,***站就无法在互联***中展现它的魅力。***站名称是基于域名的产生而产生的,具有极强的从属性,***站名称不可能独立于***站而单独存在。在国内现行互联***的体系中,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站的域名和***站名称均为英文,这种情况下英文***站的域名与***站名称具有极强的一致性,另一种则是***站的域名为英文,而***站名称则为中文。这种情况下的域名与***站名称的称谓区别很大。为了便于记忆和推广,***站名称成为依附于域名并在该域名项下有一定权利的客体,其作用出在不断的经营过程中体现出来。在《***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申请***站名称应当提交《域名注册证》或提供对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这样,***站名称从属于域名的特性已成为共识。
(二)、***站名称的排他性
  ***站名称既不是企业名称,也不是域名,但它在***站运营过程中体现了一定的标识功能。***站名称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其所拥有的***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站名称相同的名称,否则会构成侵权。在***站注册管理的规定中,***站名称的排他的特点充分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只要权利人一旦注册成功,他人就不再享有该***站名称下的所有权利,无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站名称的注册中规定了***站名称在全国范围内是不分类的,统一排重,因此,***站名称的排他性日益成为商家首先重视的问题。
(三)、***站名称的非唯一性
与域名不同的是,同一域名项下的***站名称不是一对一的。根据现行规定,同一域名项下的***站名称最多可以申请三个。因此,对于同一域名来说,可以同时拥有一至三个***站名称。
(四)、***站名称申请的在先性
由于***站名称实行的是全国统一注册和管理,为了保证注册的效率和公平,***站名称注册采取的是“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这与商标的注册有异曲同工之处。《***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是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的***站名称申请注册的,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在先的***站名称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因此,作为***站的拥有着,一定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及时注册***站名称,防止多年苦心经营的成果被他人抢注。
(五)、***站名称应当具有识别性
***站名称应当有显著的特点,可由汉字、英文字母、数字或其组合构成。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关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的纷争。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主办***站“中国采购与招标***”,通常简称“采购与招标***”。后发现北京采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办了“采购招标***”,与国信的***站名称相似,于是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国采购与招标***”予以登记备案,属于行政机关管理的行为,但“中国采购与招标***”***站名称并不能够因此而当然地成为一种权利。“中国采购与招标***”***站名称中的“中国”是地域概念,“采购与招标”表示行业经营方式,“***”是***站名称中必备的能用名称。可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站名称缺乏显著特征,不具有识别性。国信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其拥有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站名称通过实际使用为相关公众知悉,并具有识别性,由此驳回了国信的诉讼请求。因此说,只有具有识别性的***站名称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六)、***站名称的商业性
  在互联***中,很多***站名称已经有很高的知名度,它所表现出来的商业价值已经成为侵权的目标和对象。***站名称的可转让性也使得其具有财产权益和商业价值,从而为***站名称通过流转创造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三、    ***站名称在***络知识产权中的法律地位
在互联******站的分类中,主要分为经营性***站和非经营性***站。经营性***站的所有者应当具有三个最主要的权利。一是企业名称权,即基于企业名称是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所拥有;二是域名权,即企业登记备案的域名;三是***站名称权,即***站域名项下而相对应的***站名称。相对于经营性***站而言,非经营性***站中***站名称的法律地位也同样重要。尽管非经营性***站的建立与经营性***站比更容易,如可以是自然人而不必须是企业法人,但它仍是***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站名称作为***站的一部分,具有与企业名称、域名相一致的权利。以我们常接触到的经营性中文***站为例,如果想创办经营性***站,首先***站的所有者或***站所有者之一为企业,其次是域名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然后是申请***站项下的***站名称。如果***站无***站名称,相当于企业无企业名称,导致公众无法区分,因此,***站名称在***站开展经营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尤其是经营性***站,其法律地位更不可小视,所有者更应当象重视商标、域名一样重视***站名称的维权。
***站名称作为一中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它和域名、商标一样能够用于社会生产和其它经济活动,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具有财产价值和商品属性。它和有形财产一样,是法律赋予其所有者或权利人享有的无形财产的一种权利。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智力成果是受法律保护的,而***站名称以其独有的特点和可转让、可流转的商品特性,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是非常有远见的。***站名称尽管在***站的运营过程中必须依附于域名而存在,但其相对应的域名并不是特定的。例如在***站名称依法转让后,新的所有权者可以将该名称应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域名项下的***站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站名称的商业价值就得以体现出来,它不但鼓励***站名称拥有者精心培育***站名称的知名度,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转化为经济利益,而且其作为知识产权体现出来的无形财产的价值也被人们所发现。
***站名称作为人们对***站最常用的称呼,它不但同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与个人***站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的人认为,仅站在***站的角度分析***站名称的地位是不正确的,因为***站名称虽然表面上具有某些企业名称、商标或域名的特征,但是从本质上它同这些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差异。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就是,它们各自依附的主体不同,企业名称依附于法人地位,而***站名称依附的主体是***站。但在法律上来讲,***站及其***站名称的属于***站开办者的所有财产已经由相关法律所明确。因此对于***站名称的保护应当比照企业名称、商标以及域名的保护不予以规范。
总之,***站名称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其潜在的无限商机和巨大的经济利益让人不能忽视,我们应当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宣传和保护,以期实现***络知识产权系统整体的保护格局。(字数:3800字)

(董士慧律师     ***支部书记。淄博市十佳女律师,淄博市三八红旗手,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本所优秀律师,淄博市优秀***务工作者。联系电话:1358957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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