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来源:闫志真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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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系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理由和法律依据
犯罪嫌疑人郭×因涉嫌故意伤害受害人李××和张××,于2001年3月18日被贵局刑事拘留,至今日为止,刑事拘留已满23天,超过法定期限9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和第75条之规定,申请贵局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郭×的刑事拘留。
此致
市××区公安分局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
闫志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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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志真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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