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军律师

王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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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潍坊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前夫侵占房屋拒不搬出 诉至法院成功执行

来源:王思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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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律师王思军:前夫侵占房屋拒不搬出  诉至法院成功执行

                                            ------房屋侵权案件代理纪实

零九年我接手一件房屋侵权纠纷案件,经过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等法律程序,最终迫使侵权人搬出房屋,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李某(女)与王某(男)原系夫妻,婚姻期间由于王某不务正业,经常赌博,欠下大量债务,要债人经常上门讨债,严重影响了妻子李某和孩子的正常生活,李某无奈只得替王某归还了赌债。王某的所作所为严重伤害了李某,李某感觉两人无法在一起生活,双方经协商,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协议孩子由李某抚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套归妻子李某所有,以折抵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由于王某暂时无处居住,李某也同意其暂居此房中,李某带着孩子到父母处居住。但一年过后,李某多次催促王某搬出,但王某一直拒绝搬出,因李某带着孩子在父母处居住毕竟不方便,只得到外租房居住,最终李某找到我们,要求为其代理起诉王某搬出。

接案后,我与当事人准备了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李某的租房合同等证据,到法院顺利立案后,在开庭之前,我们又对被告王某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王某现在正做煤炭生意,并且租赁了经营场所,晚上的时候还承包了出租车搞营运,收入情况较为可观。开庭过程中,我们就调查的证据进行了详细举证,充分证明了被告现在的生活情况已大为改善,而原告因抚养孩子花费巨大,被告拒不腾出已协议归原告的房屋,已构成侵权,违反了当初离婚协议的约定,造成原告的生活困难等等。

最终,法院的判决被告在十日内搬出原告的房屋。但判决生效十日后,被告仍然拒不搬出,我们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处做工作并给其下达了强制搬离通知,最终法官带领法警强制被告搬出了房屋,此后被告也未到房屋中扰乱,原告也搬进了该房中居住,有效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办案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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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思军
  • 执业律所:山东信约国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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