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清洪律师

甘清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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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涉外纠纷,刑事案件

“美国大杏仁”坑我185亿应赔偿

来源:甘清洪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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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场“美国大杏仁”并非杏仁的风波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11月22日,深圳知名律师甘清洪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诉讼状,起诉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出售的“盐焗带壳杏仁”和“盐锔杏仁”并非杏仁,而是扁桃仁,沃尔玛涉嫌欺诈消费者。

 

  甘清洪说,国人被蒙骗了几十年,价格长期虚高达两倍之多,老百姓蒙受损失而不自知。而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词。甘清洪认为,沃尔玛作为大型零售产品经营者,将扁桃仁冠名为杏仁出售,“挂羊头卖狗肉”,严重误导并欺诈了消费者,相关产品应全部下架。

  根据《北京日报》报道,仅2006年到2011年,中国消费者因为美国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在中国销售,至少多花费了185亿元多。以2011年价格为基准,其中大部分被中国经销商获取,还有一部分被美国经销商获取。

  据《京华时报》此前报道,在“美国大杏仁风波”中,国内的坚果协会欲通过颁行行业标准,还“美国大杏仁”以本来面目,不料遭到土畜商会的阻挠。商务部有关部门11月21日紧急召集坚果协会和土畜商会的负责人到商务部“座谈”。尽管当时参与座谈的双方均未被允许对外披露座谈内容,但在行业内部,这次座谈“谈崩了”的结果早已传开。

  今年3月,商务部发布消息称,由坚果协会牵头完成的《坚果炒货食品术语》和《熟制扁桃核和仁》两项标准将于6月1日执行。但5月份,隶属于商务部的土畜商会(我国约九成“美国大杏仁”进口商都是土畜商会的会员企业)上书商务部相关部门,称这两项标准“将美国大杏仁错定为扁桃仁”,并要求对相关标准进行修改。此举令两项标准被“延期备案”至今。

  在商务部约双方座谈之后,坚果协会于11月22日和23日连续通过官网发布声明,除了强调美国扁桃仁在我国被误译为“美国大杏仁”是由于历史、认知等多方面原因造成,而非食品企业的过错之外,还表示误译问题与卷入此事的美国加州杏仁商会无关。

  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清晰可见,问题是,沃尔玛在中国卖了几十年的杏仁了,连真的和假的杏仁都解释不清楚,不能自圆其说。且不说这个所谓“大杏仁”的价格卖得有多贵,哪怕你价格卖得再低,甚至是白送给消费者,只要你销售的这个所谓的“大杏仁”不是货真价实的大杏仁,都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土畜商会早知道这一情况却一直阻挠更名,试图蒙骗中国消费者,而且国内一些商家知道此事后还纷纷改变标识和包装,人们不禁会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他们会和沃尔玛一起蒙骗同胞?答案很简单,这背后都是利益的驱使。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美国大杏仁”实为扁桃仁,该食品名称是对食品属性的虚假表述,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不管误译,还是主观故意,实际上都已经造成了隐瞒事实,造成了消费者误认,因此,商家应该尽快更正,还消费者知情权。针对商家明知是扁桃仁,却以“大杏仁”的名义售卖,欺诈消费者的这种行为,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要求赔偿。维权的对象既可以是沃尔玛这样的国外商家,也可以是国内装聋作哑、进口“美国大杏仁”的企业。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行动起来,抵制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坚决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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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甘清洪
  • 执业律所: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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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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