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如何转移?
2019年10月6日,陈某1因病去世,其二子陈某2、陈某3为其法定继承人,陈某3因在料理其父丧事期间悲伤过度,加之患有旧疾,于2019年12月1日不幸去世。陈某1有一套房产作为遗产尚未分割,陈某2认为陈某3已死亡,该房产应该由自己完全继承,但是陈某3的妻子杨某认为自己丈夫去世后,自己有权继承陈某1的部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会支持谁的诉求呢?
以案释法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陈某1死亡时未立遗嘱,其子陈某2、陈某3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由于陈某3在遗产尚未分割前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其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应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杨某作为陈某3的妻子,系陈某3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其可以承继陈某3对陈某1遗产的继承权,法院最终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的制度被称为“转继承”。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才发生转继承,若继承人在死亡前放弃继承权,则不发生转继承;三、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四、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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