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英律师

张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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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捉奸”引发的离婚案

来源:张明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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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捉奸,是为了找到婚姻中另一方不忠于婚姻的事实证据,以便维护婚姻,或作为离婚索赔的依据。而捉奸的后果,却往往比较严重。等于是主动把对方造成的伤害和侮辱,最大程度地固定在自己的脸面和心灵上,也等于是把自己和配偶的尊严同时折杀殆尽,并把彼此推到了无可挽回的绝境。但捉奸的事,还是会经常发生。

有一个叫晓丹的北京女孩,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晓丹不仅长相漂亮,身材苗条,而且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在北京的一家名牌大学毕业以后,又到美国留学读研。在此期间,她认识了一个来自国内安徽的男孩,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留学。这个男孩叫田野,聪明、帅气,出身农村,看上去就像个书生。上课之余,两个人经常一起散步聊天。周末的时候,也到周围的景区去玩。两个人配合非常默契。慢慢产生好感,进而发展为恋情。

回国以后,见过双方父母,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便走进了婚姻殿堂。晓丹的父母,早就为他们准备了一套新房和—辆新车。两个人也都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生活非常幸福。一年后,晓丹又生了个漂亮女儿,全家上下,其乐融融。

但晓丹发现,田野晚上加班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很多时候,到半夜才回家,也有的时候,整夜都不回家。从侧面了解,田野单位的工作,根本就没有那么忙。于是晓丹开始怀疑,田野很可能是有了外遇。而这个“小三”,就是田野同办公室的一个同事。因为有几次晓丹下班后到田野单位门口去等他的时候,都发现田野和一个女孩一起出来,两人有说有笑。晓丹问刚才的女孩是谁,田野则马上非常警惕,说是他的同事。后来。晓丹和妈妈说起这事,妈妈很生气:“这个兔崽子,

竟敢在外干这种丑事!闺女,别担心,看我怎么收拾他。

此后,晓丹的妈妈找了个亲戚,暗中跟踪田野。很快发现每次田野说加班的时候,都是跟那个女孩一起去她家里。有时候。两个人还一起在宾馆开房。

晓丹一听,气得泪流满面。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日子是没法过了,但又不能便宜这小子。晓丹的妈妈是个懂法律的人,她马上提出,要拿到田野出轨的确凿证据,然后再提出离婚。

于是,在晓丹妈妈的指挥下,制订了一份周密的捉奸计划。

那一天,确认田野已经进入那个女孩家里之后,妈妈带着晓丹等几个人,迅速赶到楼下。看到屋里的灯一关,马上用力地蔽门。可无论怎么敲,怎么喊,怎么骂,屋里就是没有回应。门不开,人也不吭声。

实在没有办法,晓丹就打了田野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说出了大事,要他们赶紧过来。单位领导来了之后,又打屋里两个人的手机,又喊他们的姓名。过了一会儿,屋门开了。晓丹冲过去一把拽住那个女孩,质问她为什么要充当第三者。接着又痛骂自己的老公田野,说他不知羞耻,干出这种丑事。

而田野和那个女孩,都坚决否认他们有不轨行为。说两个人只是在一起学习业务,交流工作体会。而且两个人穿戴整齐,没有任何不轨证据。

很快,这件事在单位传得沸沸扬扬。从那天开始,田野再没有回家。当晓丹提出离婚的时候,他马上表示同意。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田野又换了一份工作。

帮助晓丹打完这场官司之后,我在想,这是她想要的结果吗?虽然出了一口气,但自己的老公没了,孩子的爸爸没了,一个本来完整幸福的家庭,突然间破碎了。尽管在财产的分割上,晓丹没有吃亏。但再多的财产,也换不来幸福,换不来家庭的整。

很明显,田野违反了夫妻的忠诚义务,是有错的。但如果再进一步追探,每个出轨的人,都有其特定的理由。比如这个田野,在晓丹面前,一直都有一种自卑感。晓丹是北京城里人,他是安徽农村人;晓丹的父母是机关领导干部,他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他们住的房子、车子,都是晓丹的父母买的。在自觉不自觉中,晓丹都会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家里的所有大事,决定权都在晓丹。有时田野提出反对,也自感底气不足。小家庭这种看似幸福的生活,好似是晓丹及其父母的施舍。尤其是自从晓丹生过孩子之后,对田野更是命令多,关心少。这使田野一直处于紧张和压抑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别的女人对他表现出爱慕、尊重和关心,他就会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快乐。

感情是人类最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且它不受我们主观意志的控制。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第三者内心都充满着矛盾和痛苦。但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常常在理智和情感中挣扎,在道德的沦陷里自责着,却又无法自拔。但法律毕竟有着它不可逾越的标杆。

2001年出台的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 46 条规定:因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要求有过错方给予赔偿,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无过错方要出示明确的证据。而找到这种证据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奸。为此,很多的女人或者男人,当发现配偶有出轨行为之后,都想通过提奸的方式获取证据。

但几乎每一起捉奸案的结果,都是使夫妻矛盾更加激化。一方面,一些捉奸者由于情绪失控,反而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加害人”。因为反应过激、打伤对方或散播照片,构成侵权。另一方面,被捉者的隐私大曝光,身心被创伤,本来不想离婚的,现在也无路可退,只能破罐破摔。还有一些人,离婚之后和原来的“小三”终成眷属,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但在内心深处,却将永远盘踞着歉意与罪恶感。

为此我建议,在发现伴侣有出轨迹象的时候,首先要检讨自己,看给对方的关爱和尊重是否足够,是否让对方感觉到有过大的压力,自己的魅力和生活的情趣,是否比过去降低。疑神疑鬼,暴跳如雷,冷面相对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难得糊涂也许是挽回婚姻的最佳选择,把窗户纸捅破之前,先静下心来,分析症状,查找原因。第二,赋予对方更多的关心和更细心的照顾,让他或她知道,自己的伴侣,才是最关心最爱他(她)的人。第三,组织更多共同的活动,减少对方单独行动的时间。并通过巧妙的方式,让有可能是“小三”的人,知道自己夫妻之间的恩爱。第四,一旦看到不愿意看到的事实,也不要马上决断,可给对方一段自我反省的时间。然后根据各方面的利害关系,最后决定是否离婚。

按照一般规律,无论男人女人的出轨,都是一时的冲动。热度过后,很快就会冷静下来,并产生忏悔之心。即便第三者极力诱惑,出轨者也在犹豫之间。这个时候,如果家里的老婆或老公,大吵大闹甚至捉奸,就会很快使之从羞愧、后悔变为愤怒,并倒向第三者一方。所以,建议还是不要当场捉奸,给自己的内心保留一份圣洁之地,给对方一次机会,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曾经一起走过,曾经有过美好的海誓山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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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英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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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明英
  • 执业律所: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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