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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如何立案?刑事申诉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王海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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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的案件事务中,刑事回避是其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而作为刑事审判开端的刑事申诉,也需要有很多注意的规则。刑事回避又有什么具体问题?那么刑事申诉如何立案?刑事申诉审查的内容又是什么?今日王海英律师为您解读刑事回避、刑事申诉连及刑事申诉审查内容有关问题。

 

一、刑事回避的具体问题

1、申请回避的期限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的相关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当进行到了审判阶段时,王海英律师认为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相关的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的回避。

 

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决定。而对于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进行决定。在这里王海英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法院的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的具体有关问题时,由副检察长进行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的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3、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于驳回的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院收到申诉后需要登记并认真审阅。原审的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时应进行相关的立卷事务。这说明了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法院、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都不应过于苛求。

 

三、审查的内容

1、案件事实

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在审查时首先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在法院工作过多年的王海英律师在这里同时表示,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也同样重要。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应需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程序性合法问题一直是法律审判中的重点之一,在法院工作过多年的王海英律师同样表示这也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法律的选择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以上就是王海英律师关于“刑事回避、刑事申诉连及刑事申诉审查内容”的解读,对此王海英律师最后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院、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在刑事的诉讼中如果开始不知道自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后来发现了就应当回避,停止继续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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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英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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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海英
  • 执业律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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