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远营律师

田远营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擅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如何处理?

来源:田远营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15
人浏览
 

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由田远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田远营律师咨询。
田远营律师
田远营律师
帮助过 2566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山东.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11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田远营
  • 执业律所: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1*********39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 地  址:
    山东.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