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凌云律师

闫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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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来源:闫凌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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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民事欺诈具有一定的“交易内容”。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区分。

在主观方面,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存在两方面的不同。

       一方面是故意内容方面存在不同。民事欺诈的故意是妨害他人意思自由的故意,并不是直接指向对方的财产。诈骗除了不仅要妨碍对方意思自由,还要通过妨碍意思自由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另一方面是故意产生时间的不同。就民事欺诈而言,故意产生的时间存在于民事行为实施之前或者同时,一旦对方意思表示完成,相对人就不能再妨碍了。而诈骗罪故意可能产生于事前、事中或事后。

在客观方面,可以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个方面对民事欺诈与诈骗罪进行区分。

       首先是欺诈与欺骗的内容不同。行为人在民事欺诈中通过个别事实或者局部事实的欺骗,使受欺诈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并通过当事人履行这一法律行为来牟取不合法利益。刑事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无履行诚意或履行能力的情形下,通过虚构自然事实或者扰乱他人价值判断,进而骗取他人财物。

       其次是欺诈与诈骗的程度不同。如果行为人采用的欺骗手段达到了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的程度,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但并没有达到使他人无对价交付财物的程度,则可能只构成民事欺诈。

       最后诈骗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欺诈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的界限就是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而这种区分的根据就是非法占有目的之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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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闫凌云
  • 执业律所: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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