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资企业的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对于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有哪些具体步骤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1.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2.可以是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实际出资的价格;

  3.可以是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计算的价格;

  4.可以是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三、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提醒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