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盛律师

杨昌盛

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

来源:杨昌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09
人浏览

       赵女士咨询杨律师:结婚3年,没有小孩。现住房是按揭的,婚前男方首付40万,婚后10万按揭,房子维修也是由男方装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的名字,而且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而购房的发票写着男方父亲的名字。请问如离婚这套住房将如何分割?

 

      杨律师解答:房产证上是你和他两人的名字:
(1)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了各自的份额时,离婚时按约定的份额分割;没有约定份额时,离婚时你可以要一半房子产权。
(2)此种情况下,婚后所还贷款不用计较,装修款和男方婚前首付也不用再计较,视为他或他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

      另外,离婚时房子和其他财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时,给谁不给谁、给多少都可以,只要能协商一致就可以;如果是起诉到法院解决,会按法律规定做出分割,所以,如果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内容由杨昌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杨昌盛律师咨询。
杨昌盛律师
杨昌盛律师
帮助过 227人好评: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南岗区闽江路200号龙悦大厦60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昌盛
  • 执业律所:黑龙江维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810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 地  址:
    南岗区闽江路200号龙悦大厦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