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配
来源:杨昌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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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咨询杨律师:结婚3年,没有小孩。现住房是按揭的,婚前男方首付40万,婚后10万按揭,房子维修也是由男方装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的名字,而且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而购房的发票写着男方父亲的名字。请问如离婚这套住房将如何分割?
杨律师解答:房产证上是你和他两人的名字:
(1)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了各自的份额时,离婚时按约定的份额分割;没有约定份额时,离婚时你可以要一半房子产权。
(2)此种情况下,婚后所还贷款不用计较,装修款和男方婚前首付也不用再计较,视为他或他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
另外,离婚时房子和其他财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时,给谁不给谁、给多少都可以,只要能协商一致就可以;如果是起诉到法院解决,会按法律规定做出分割,所以,如果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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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昌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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