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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转让股权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0

  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转让股权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多久后能再转让

  股权转让后马上能再转让,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受让人获得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是变更股东名册。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股权,但是应当按照法定的或者是约定的程序进行。

强制执行转让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效力吗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的,但是一般不需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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