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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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量:0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的程序如下:
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发出索赔通知;
2.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材料;
3.工程师进行审核;
4.三方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价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
1.合同主体不合格。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欠款需要如下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