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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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

来源:沈晶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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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小区都是由物业来进行管理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小区业主和物业也是会发生纠纷的,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物业不作为或者乱收费,业主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成立业委会,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

  首先本小区的入住率应达到一半以上,其次房屋出售的时间应达到二十四个月以上,最后一个条件是第一批的物业费缴纳时间达到二十四个月以上;要求小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和相关部门申请成立业委会。

  二、成立业委会的流程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三、成立业委会的利与弊

  好处:

  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监管物业资金流向的权利机构,选择更换物业以及物业服务的方式。业委会的成立将对物业服务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物业管理成本的降低。

  3、业委会可以让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目前很多小区公共收益如公用电梯广告、地下人防车位出租的收入有多少或用到哪里,我们一无所知,业委会的成立将使该项收入的分配透明化,并决定是否进入大修基金或者冲抵物业费等。

  4、业委会可以吸纳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对小区进行宜居建设,如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提倡社区公益活动,对公共设施使用过程中不便利进行建议和及时的改造,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坏处:

  1、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很多专家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模糊定位容易导致“独裁”.正是这种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3、业委会缺经费难持久。我国的业委会建设,由于不是市场化而是道德化的公益组织,则有一些“先天”不足。业主大会、业主 委员会的决策权与其业主决策能力的差距之大使之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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