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来源:周昌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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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宣告失踪并非一般社会观念中的失踪,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的规定,必须满足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的条件,才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如果没有去法院要求宣告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法院一般会判准离婚。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因无法要求对方向正常的情况一样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法院判令将失踪方的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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