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拓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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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止和打击合同欺诈罪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量:0
一、如何有效防止和打击合同欺诈罪行
1.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2.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3.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4.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5.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6.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合同欺诈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的构成要件有五点: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
3.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
4.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
5.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
三、合同欺诈法院判决后赔偿方式有哪些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被撤销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