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辉律师

王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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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多久可以起诉

来源:王延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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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领取了离婚证后,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多久可以起诉?


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在三年内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而起诉的,法院审理期限根据审理程序的不同,有不同的审理期限: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审限是三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协议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夫妻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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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辉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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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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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延辉
  • 执业律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63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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