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律师
186-7717-8323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14501*********878
18677178323@163.com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1号荣和e中心A座1916号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0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主要是:
两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当事人抢夺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