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琴律师

叶建琴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学员在教练员指导下学车,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

来源:叶建琴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8
人浏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员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法律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由叶建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叶建琴律师咨询。
叶建琴律师
叶建琴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036人好评:5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叶建琴
  • 执业律所: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45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
  •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