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琴律师

叶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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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公司倒闭了,供应商的货款是不是不用给?

来源:叶建琴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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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公司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已经破产,该企业法人资格消灭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只是公司经营不善,没有能力经营,那么未经破产程序,所欠货款,还是应当偿还的。有没有能力是一回事,该不该还是另一回事。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所欠货款由撤销机关来承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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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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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叶建琴
  • 执业律所: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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