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追诉期限
一、职务侵占追诉期限
职务侵占追诉期限是十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究: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怎么起诉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