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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来源:刘建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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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饲养动物虽未直接接触受害人,但因其追赶、逼近等危险动作导致受害人摔倒受伤,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2.第三人受到饲养动物惊吓而避让致受害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与饲养动物惊吓原因力相适应的责任份额;

3.受害人在小区道路内驾驶电动车快速行驶,对于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4.动物饲养人没有对饲养的犬只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受害人被犬只咬伤致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合法占有流浪动物的人因其对动物的直接控制而负有管理义务,属于“动物管理人”的范畴,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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