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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来源:刘建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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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高压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经营者应当承担高度危险的赔偿责任

2.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应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中,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受害人因高压触电死亡,供电公司依法应对高压作业致人损害的后果承担无过错的高度危险责任

5.受害人因高压触电致残,供电公司承担无过错的高度危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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