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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7条规则

来源:刘建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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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 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4. 夫妻一方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暴力发生时的情境以及经济能力等情节确定赔偿数额;

  6.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就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7. 夫妻一方遗弃子女导致双方离婚后,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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