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武律师

刘建武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损害赔偿

189-1055-224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换工作了,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来源:刘建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1
人浏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刘建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建武律师咨询。
刘建武律师
刘建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8610人好评: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海淀区领航科技大厦
189-1055-224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建武
  • 执业律所:北京沃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9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9-1055-2246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领航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