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也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左少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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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伤,受伤的人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如果跟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发生伤害时公司老板会告诉劳动者说,双方是劳务关系,不是工伤。那么签订了劳务合同就一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是不一定,劳务合同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来看一则律师代理的案例。
李某某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中约定用工期限一年;李某某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李某某以工资低为由辞职。后李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律师代理某公司主张,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应视为双方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李某某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应驳回了李某某的诉讼请求。仲裁委裁决驳回了李某某双倍工资的请求。李某某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也采纳了上述观点,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案例可知,虽然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字叫劳务合同,但很多时候实质上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
所以,签订了劳务合同,有可能双方就是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有些公司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虽然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字叫劳务合同,但实质上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受伤的话,通过申请仲裁是可以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进而是能够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发生伤害,一定要记得仔细研究自己的合同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免损失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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