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红律师

李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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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李永红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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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

  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

  如果医生是尽到了作为医生的职责,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即使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那也不属于医疗事故责任,你不必为此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你的行为被认定为是医疗事故,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可能是暂停执业活动,严重的可能吊销执照。

  医生违反《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对医生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吊销医生执照等。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认定标准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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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永红
  • 执业律所:河北信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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