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冬律师

李冬冬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综合,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也会中断吗?

来源:李冬冬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4
人浏览

在发生债权债务时,一般也会涉及到抵押,抵押也是要签订抵押合同的,这时候,债务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那么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也会中断吗?

  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也会中断吗

  一般是不会的;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本条规定,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是固定期间,而是可变期间,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而发生变化。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间期间内,抵押权人就仍可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抵押权诉讼时效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


  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三、如何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由李冬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冬冬律师咨询。
李冬冬律师
李冬冬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239人好评: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01、1102单元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冬冬
  • 执业律所: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81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01、1102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