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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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西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涉外纠纷

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伍志锐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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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最常见的死亡赔偿项目就是丧葬费、医疗费等等,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被告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其和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协商结果确定。更多关于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

  单就刑事案件涉及到死亡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物质损失的合理费用。结合具体的案件,交通肇事罪造成死亡的,依据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其他案件如若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则不受刑法规定的赔偿标准限制。

  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三、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期限如何处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实践中,很多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经济能力给予受害人及其家属赔偿的情况很多。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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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伍志锐
  • 执业律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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