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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代签字是否有效

来源:张博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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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合同代签字是否有效

  委托合同代签字有效。因为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当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

  1.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2.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3.法定其他权利等。

委托合同代签字

  三、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是:

  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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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博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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