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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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是多少日

来源:张博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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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是多少日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

  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二、留置人员一定有罪吗

  留置人员不一定有罪。留置是监察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法律快车提示,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留置人员才会被认定为有罪,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留置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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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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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博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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