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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来源:曾丽芬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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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表现在二者的标的物不同以及合同主体的不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合同目的不同、合同报酬的取得方式不同等方面。


  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有以下方面: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2.合同主体的区别。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在于:

  1.劳动合同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其标的在于劳动本身;承揽合同则在于一定工作的完成,虽然涉及到劳务,但它的目的不在于劳动本身,而在于劳动成果,劳动本身仅为获得其成果手段而已。

  2.劳动合同中,无论劳动有无成果,只要提供了劳动,均能获得报酬;而承揽合同如未交付成果,则无法获得报酬。

  3.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供劳务,需服从相对方的安排,其工作具有从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均有承揽人自行决定。

  4.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执行职务侵害他人权利时,其责任通常由单位先行承担;而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直接由承揽人自行承担。

  三、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包括:

  1.加工合同。

  2.定作合同。

  3.修理合同。

  4.复制合同。

  5.测试合同。

  6.检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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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曾丽芬
  • 执业律所:广东韶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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