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钊律师

李钊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最高法: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27个指导性意见(2022版)

来源:李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09
人浏览

1、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机动车已实际交付买受人并已交付相关登记资料,登记所有人不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而负有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法定义务的买受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的,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李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钊律师咨询。
李钊律师
李钊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2304人好评:29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71号伟才大厦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钊
  • 执业律所:江苏森曼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41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
  •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71号伟才大厦